|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新市2025年度秋冬季补植苗木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阜新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01:30 |
| 预算金额 | ¥63.4661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潘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4741459158 | ||
| 采购单位 |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8-62281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4741459158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阜新市2025年度秋冬季补植苗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阜新市2025年度秋冬季补植苗木所需的国槐、白蜡、皂角、馒头柳、金枝馒头柳、银中杨、海棠、桑树、文冠果、山楂、整形灌木大叶丁香、整形灌木忍冬、整形灌木蓝叶忍冬、整形灌木小叶丁香球、红叶高接榆叶梅、青扦云杉、桧柏、桧柏球、红叶李球等苗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34,661.5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5年09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截止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只有一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苗圃科研管理所。按规定废标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苗圃科研管理所。依据《阜新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规定。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苗圃科研管理所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11-13 至2025-11-2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杨森、李丽金、李进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系电话:0418-622811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
联系电话:0418-282363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