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云安全防护及日常保障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9日 09:5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宋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8-2267096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12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8-22670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6号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8-216619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5JC20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云安全防护及日常保障服务项目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 违约责任1.6.1中的内容现更正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内容二: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 违约责任1.6.2中的内容现更正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无
名 称: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123号
联系方式:宋伟;0558-2267096
名 称: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6号厅
联系方式:郭子君;0558-2166193(备用电话:0558-2166016)
项目联系人:宋伟;郭子君
电 话:0558-2267096;0558-2166193(备用电话:0558-2166016)
附件信息: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云安全防护及日常保障服务项目二包更正公告(1次)